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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薪资问题
1.在2017年,国庆节于中秋节,公司只给我们一共发了300块钱加班费。我们都属于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工,请问我们工资是正确的吗? 2.由于我们属于旅游景区,景区在升级打造,所以公司让所有一线员工从2017年9月份至12月停止调休,期间原本正常休假天数全部以50块钱为加班费,请问这样合理吗?
地区:重庆-涪陵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劳动纠纷 提问时间:2018-01-25 10:08:22
提问者:ASK1516846102zwr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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